入馆须知

2024年03月04日 13:23  点击:[]

1.本馆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管理所有读者,凡校内读者均无障碍刷脸出入。非本校人员进馆可与总服务台联系,经允许登记后方可入内。

2.读者应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和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图书馆是国家规定的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馆。馆内禁止吸烟,未经允许严禁移动消防和供电设施。馆内设有烟感报警设备,如因吸烟等引发火灾报警及引起火灾,将按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大型物品(如本馆的家具、电器等设备)出入者,需经图书馆领导批准并在总服务台登记后方可出入。

5.严禁在阅览室、自习室接打手机,入馆后请将手机调放到静音或振动状态;任何人不得在馆内嬉戏、打闹、喧哗;不准在馆内大声朗诵,影响他人学习;不准在图书馆内设立体育运动场所及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6.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环境设施整洁。禁止在阅览区内用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等杂物;不许翻越窗户、从防火通道进出楼内外。

7.读者应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禁止在桌椅、墙壁上涂抹、刻画和踩踏,未经允许不要随意拉动窗帘、纱窗,挪动桌椅等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是每位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允许涂抹、撕毁书刊,不允许把一些非法书籍带入图书馆阅读,如涉黄、涉毒、涉赌、宗教传播等书籍。

9.入馆读者衣着要整洁,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拖鞋、鞋拖入馆,禁止将个人物品存放在阅览区内。

10.图书馆内严禁占座,离馆时读者可将携带的学习资料和物品放置在图书馆为读者免费提供的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11.读者离馆经过图书监测仪通道时,如遇监测仪报警,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

12.读者在馆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3.读者在图书馆内只能使用指定的手机、电脑充电设备,用后及时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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