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包柜使用管理办法

2026年08月25日 14:58  点击:[]

为了便于存包柜使用管理,提升存包柜利用率,公平使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1.电子存包柜分长期使用柜和临时使用柜。除临时使用柜外,其余存包柜为长期使用柜。
  2.长期使用柜通过网上申请预约,到服务台办理手续。一般当年9月预约,次年6月末使用截止。
  3.长期使用柜使用对象为长时间来馆学习且学习用品携带不方便的学生。不经常来馆学习的请勿预约使用长期柜,避免浪费资源。
  4.每人只能使用一个存包柜,且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使用,严禁私自转让。违规者,一经查实,立即收回。
  5.长期使用柜在使用期限内不用的同学(如即将毕业,实习不在校学生),自行清空个人物品,告知服务台工作人员,便于提供给其他同学使用。
  6.图书馆每年6月末进行集中清理。使用期限截止前,按馆内通知要求,个人物品及时清空,否则按无主处理,物品不予保留。
  7.存包柜仅供读者存放一般学习用品,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8.存包柜不得存放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存包柜使用资格。
  9.存包柜严格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霉变物品及过于沉重的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10.使用人要爱护公共资源,电子存包柜按说明正确使用,柜顶禁止存放物品,损坏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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